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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关键点(核心)
1. 口头通知不具备正式行政效力
政府要求养殖户搬迁、关停,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书,写明:法律政策依据、认定事实(哪里污染、检测报告)、搬迁期限、救济途径(陈述申辩、复议、诉讼)。
只口头说 “限期搬走”,没有正式书面文件,程序不完整。
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
因为划定禁养区、规划调整、综合整治,确需搬迁关停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不是无条件无偿搬迁。
补偿可以包含:圈舍设施、设备搬迁、存栏鹅处置损失、生产经营损失等。
3. 入江水道属于淮河行洪通道、生态管控区域,金湖县有禁养限养区划定方案,但是:
• 如果是认定污染超标,必须要有环境检测报告,明确哪项指标超标,不能笼统说 “污染” 就要求搬迁金湖县人民...;
• 如果是划入禁养区,要出示禁养区划定文件、地块图纸,证明该地块属于禁养范围。
4. 村里说文件不涉密、可以提供,但一直不给:可以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镇政府、金湖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申请调取相关文件。
二、现在立刻要做的几件事(按顺序)
1、固定全部证据(非常重要)
1)保存沟通记录:和村干部、办事人员的录音(当面、电话),记录对方说:“要限期搬离、有正式文件、不涉密可以提供,但一直没给”;
2)留存养殖历史证据:几十年养殖的证人、照片、场地现状照片视频、鹅的存栏数量;
3)保存场地权属:是滩地承包?集体土地?老父亲长期使用的相关证明。
提示:不要在没有拿到书面通知、没有谈补偿前,自行全部清场搬迁。
2、书面向村里 / 镇政府提出诉求(建议打印纸质,留签收记录)
你可以直接用下面这段话,交给村、镇,最好要求签收,或者邮寄(EMS)。
诉求:
1. 请提供要求我户搬迁的正式书面公文、通知,加盖公章;
2. 如以养殖污染为由,请提供环境检测报告,说明具体哪一项污染物超标;
3. 如属于禁养区整治,请出示该地块划入禁养区的官方划定文件、图纸;
4. 请告知本次搬迁对应的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补偿方案。
5. 请书面告知我户享有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如果村里仍然不给文件,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金湖县人民政府、所在镇人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线上官网可提交,也可以邮寄),申请公开:
1. 淮河入江水道该养殖点位,要求养殖户搬迁的相关整治文件、通告;
2. 该地块是否属于畜禽禁养区,禁养区划定方案及图纸;
3. 针对该养殖点的污染检测报告。
法律规定: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一般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分清两种情形
情形 A:确实划入禁养区(行洪滩地生态管控)
依据法规,可以要求搬迁,但应当给予合理补偿,不能无偿强制搬迁。要协商搬迁补偿,700 多只鹅、养殖棚舍、设备都是损失。
情形 B:以 “污染超标” 要求搬迁
必须要有检测报告,证明污染超标。
如果没有检测报告,仅仅口头说污染,这个理由不能成立;
如果检测确实超标,应当先给整改期限,要求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整改达标后可以继续养殖,而不是直接要求搬迁。
三、风险提醒
1. 不要发生冲突,全程理性沟通,所有沟通尽量录音,不要只口头交涉;
2. 不要在没有书面文件、没有协商补偿的情况下,贸然自行把鹅全部处理掉,否则后续维权会很被动;
3. 如果后续收到书面限期搬迁通知,要仔细看:是否写明法律依据、是否告知复议诉讼期限。收到文书,60 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6 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四、可以咨询求助的部门
1. 金湖县农业农村局(畜禽养殖管理、禁养区政策)
2. 金湖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检测、污染认定)
3. 金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咨询免费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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