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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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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无声胜有声27"网友您好:
接到你发布在金湖论坛的网贴后,我局立即安排河湖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察看。经察看,确实有人从事老鹅养殖。我局河湖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场对养殖户黄某进行了相关水法律法规宣传,养殖户黄某承诺在本周内将所养殖的老鹅全部出售。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养殖户尽快出售老鹅。感谢您对金湖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金湖县水务局
202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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