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规定,金湖鑫航建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完成《年产2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补编报告表》,并邀请了江苏省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结论为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向主管部门报备。 现将该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8日。公示期间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其他方式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72153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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