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水泥砂浆车等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公安城管部门服务质效,畅通工程车辆信息申报渠道,在合理优化工程车辆运输路线,充分保障其发挥城市建设最大效用的同时,减少工程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提倡所有工程车运输企业(或车主)在“金湖县工程运输车辆服务微信群”中主动申报以下信息: 1.车辆信息 2.驾驶员信息 3.运输起点、终点、车辆拟行驶路线、运输时间跨度及每日运输时间段 4.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二、县公安局24小时内完成申报企业(车主)车辆和驾驶人审查工作,在禁行区域通行的,依法许可;蓝牌工程车辆和城区限行区城外运输的,与申报人共同商定运输方案。 三、县公安局、城管局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严查无放大号牌、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区、抛洒滴漏、不礼让行人、右转不停等违法行为。 金湖县公安局 金湖县城管局 2023年11月9日 工作群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15195323487 附相关要求: 一、工程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有效机动车号牌和持有效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全侧后部防护及盲区提醒装置,车辆安全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安装货箱盖板、防漏斗等密闭化设施,确保不发生抛洒滴漏,并保持车身放大号牌清洁。 二、企业(车主)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安全员,每月例行车辆检查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及时了解掌握驾驶人动态和车辆运行情况,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科学安排运力,做到运力和运量相匹配,从源头上杜绝“多拉快跑”和疲劳驾驶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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