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学生交通违法将执行"三个一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行动要求,近期,我县公安、教育部门正联合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对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一律拍照取证、一律教育放行、一律抄告教育部门。 凡现场查处学生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一律先消除违法行为,年满16周岁的学生先主动戴好头盔,接受交通法规教育后放行;未随车携带头盔及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公安机关先代保管车辆,学生接受教育后由家长到指定地点领车,车辆保管地点在华海路事故处理中队停车场;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学生,一律下车步行。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险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据了解,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约70%是颅脑损伤致死。和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头部骨骼等尚未发育完整,抗冲击力更差。此外,孩子坐在后座,无法预知事故将要发生,出现意外的瞬间往往没有防范保护意识。一旦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会比成年人严重很多。佩戴一个好的头盔有助于减小伤亡率,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40%,死亡率下降70%。
可以看出,佩戴安全头盔 可以在遇到危险时 最大程度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那么平时我们又该如何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呢?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骑乘电动自行车 切记遵守交通信号灯
驾乘电动自行车 一定要正确佩戴 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未满十六周岁 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 供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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