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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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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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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网友您好: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期,我局加大了对不文明养犬的整治查处力度,但尚未组织开展集中犬只认养活动。针对网友的质疑以及执法人员处理问题上的不当问题,处理说明如下:
1.捕捉流浪犬、无主犬有专人喂养消毒,狗粮有固定经费保障。对于爱心人士的捐助,也是自愿原则;
2.对于健康的犬只,城管部门会定期先出公告,在公告时间、地点集中向爱狗人士展示,无偿领养;
3.执法人员并无变相卖狗意图,但措词不严谨,造成社会影响的问题,我单位表示诚挚歉意。对相关当事人,我单位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同时,我单位也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教育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有问题,也可直接与我局执法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517-86883019。
金湖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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