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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9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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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教育部: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事业编制教职工
8月25日,据教育部网站信息显示,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部署“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过渡期,分类管理,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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