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照《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金湖县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城乡雨污水工程整治项目(二期)工程,因施工要求于2025年8月7日22时至2025年8月8日8时、2025年8月8日22时至2025年 08月 9日8时、2025年08月9日22时至2025年08月10日8时、2025年08月10日22时至2025年08月11日8时必须夜间施工,若给附近居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梁超(13511559273)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金湖县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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