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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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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关注。1.关于公共收益公示、代收代缴结算公示、垃圾清运费结算公示等问题。经查,该小区未按要求做到公共收益半年公示一次,我单位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同时提醒该物业公司注意时间节点,做到信息公示公开透明、详细认真。2关于开具税票的问题。经查,该物业公司采取先开具收费凭据,业主可凭物业收费凭据到小区财务换取税务发票。3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使用公共电的问题。经现场检查,电动车充电桩附有一块电表,充电桩运营单位与物业签订合同,由物业定期为充电桩运营单位代缴电费4.关于电梯和消防设施的维保合同、物业人员配置和安保配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小区设备和消防设施年检记录的问题。您可至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查看或联系小区负责人预约查看。5.关于活动中心租赁问题。经查,社区用房由所在社区管理,您可向所在社区进行咨询。6.关于龙泰福府小区等级评定的问题。经查,该小区2024年度等级评定最终评定为四级,我单位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我单位物业管理科,联系方式:周主任 0517-869052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金湖县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2025年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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